据悉,Google近日可能会接到第二轮传讯。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可能会向法院提出申诉,要求Google提交与搜索业务有关的信息资料。
而美国司法部此前认为,要求各搜索引擎公司提交网民搜索记录,可以有效维护1998年通过的互联网色情法。如果司法部在第一轮传讯过程中成功获取到Google的一周搜索记录,那么公民自由联盟提出的第二轮传讯就会有深入发展。
据称,在上周五,公民自由联盟向加利福尼亚圣何塞的一名联邦法官提出了申请,请求能有机会了解到Google的搜索业务如何运作、Google在接受查询时如何提供相关链接,以及在网民个人提出查询和程序或软件提出查询之间是否存在区别。该联盟一直称自己是公民隐私的坚定捍卫者,并表示不希望透露有关Google内部运作的任何细节以及用户的搜索习惯。该联盟称,它不需要也不想获取Google运作的任何信息。但联盟也警告称,如果美国政府获得了这些信息,那么该联盟也别无选择,也将向法院提出申诉。
据悉,联邦法官詹姆士-威尔(James Ware)计划于3月13日举行听证会,就公民自由联盟提出的请求进行讨论。美国司法部希望通过对Google索引上的一百万个网页进行随机抽样调查,并获取到Google的一周搜索记录,目的是捍卫《儿童在线保护法》。AOL、微软和雅虎都已经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。这三家公司目前已经分别接到了来自司法部的两次传讯,一次是要求他们提供有关过滤技术的相关信息,另一次是要求他们提供搜索记录。
据国外报道,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已经通过法院向AOL提出过一次传讯。日前,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警告称,如果Google同意了司法部第一轮传讯的要求,为政府的相关专家提供搜索信息,使政府能够利用这些信息来评估色情过滤器的有效性,那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也会基于反色情法律,将矛头对准Google,对其发起合法攻击。该联盟律师亚丁-费恩(Aden Fine)表示:“如果政府以某种形式利用了这些信息,那么我们也非常希望做出同样的事情。”
(第三媒体 2006-02-20)